中国法院新闻讯(张丹)叶城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,陪审员广泛地参与案件审理,让人民陪审员担当起“审判员、监督员、联络员 ”的角色。
实行人民陪审员 制度,让群众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审判,与法官共同行使国家审判权,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,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工作,已成为一支维护司法公正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。在审判、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一是依法选任,精心选任。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,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,将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审判质量、践行司法为民、落实公正司法的一件大事来抓。人民陪审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,确保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正性和实效性,截至目前,叶城县法院已选任了60名知民情、解民意、品行好、作风正、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加入陪审队伍。
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。对选任陪审员进行每年两次为期5天的审判业务培训,提高了陪审员的业务能力,今年上半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406件,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1398件,参审率高达99%以上。
三是是充分信任,发挥专长。为切实保障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,保障陪审员与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,保证人民陪审员有反映不同意见的权利。
陪审员以专业知识优势弥补了法官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,陪审员的大众性思维与法官的职业思维形成有效互补,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特殊作用得到了发挥,通过人民陪审员做好诉讼调解、判后答疑、以案讲法等工作,促进了司法公正,增强了司法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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